VOC有机废气净化设备,在有机废气的净化中,
实际工况中常会处理低浓度 VOC 废气,以及人体能够感知的异味、恶臭气体。恶臭是指所有刺激嗅觉感官、使人产生不适感且危害周边环境的气态物质;针对异味与恶臭开展净化处理的工艺称作脱臭工艺,对应的处理设备即为 VOC 有机废气治理设备、VOC 有机废气净化设备。
低浓度废气工况下,VOC 常用浓度计量单位有:(mathrm{mg/Nm^3})、(mathrm{g/Nm^3})、ppm、体积百分比、% LEL。其中 % LEL 代表可燃物爆炸下限百分比,举例:25% LEL 代表气体实际浓度仅为爆炸下限的四分之一,该指标主要用于安全风险管控。
废气内 VOC 大多为多组分混合气体,逐一单独检测各组分组分工作量极大。实际检测时,一般将 VOC 解吸后通入足量高温氧气充分燃烧,通过检测生成的二氧化碳总量换算总有机碳含量,污染物浓度单位标注为(mathrm{mg(C_{org})/Nm^3})。有机碳检出浓度由检测手段决定,电量分析法检出下限约(mathrm{2,mg/Nm^3}),滴定分析法检出下限约(mathrm{20,mg/Nm^3})。
现阶段气相 VOC 浓度主流检测方式包含:红外光谱法(IR)、光离子检测器(PID)、火焰离子化检测器(FID)、气相色谱 - 火焰离子检测器联用法(GC/FID)。各检测方法检出下限如下:
红外光谱法 IR:>2 mg/kg
PID、FID:>1 mg/kg
GC/FID:>0.1 mg/kg
气味可分为香气、异味、恶臭等类型,气味评判很大程度依靠人体嗅觉感官。脱臭工艺设计中,通常采用气味浓度、气味强度、臭气指数三项指标量化描述气味特征。气味强度(感官心理量)和气味实际浓度(物理量)的对应关系,由韦伯 - 费希纳(Weber-Fechner)在 19 世纪提出,也就是经典的韦伯 - 费希纳定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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